隨著現代化建設的不斷革新,一座座城市,高樓屹立崛起,很多古建筑被人們所遺忘,好像只有一些旅游景點或者寺廟存在那么一點兒古建筑的風味,人們害怕現在的古建筑在若干年后會不會和現在的大熊貓一樣成為稀有物,只能靠保護起來,才能傳承給我們的炎黃子孫,在最近幾年國家開始重視對于古建筑的保護,不僅僅這樣,還大量的修建仿古建筑,傳承下去.仿古瓦
下面為一則報道,為事實證明古建筑保護已經深入人心.
古建筑修復師對江西會館牌樓進行修復。(記者方陽 攝)
關圣殿。(記者 陳旭東 攝)
魯班殿。(記者 陳旭東 攝)
“聚焦湘潭古建筑”系列之一
湘潭在線8月26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王超)古建筑是一個地方的實物史書、文化載體。通過它們,能感受到地理的演變、歷史的脈動。
湘潭是湖湘學派發源地,有著深厚的歷史底蘊,古建筑文物資源豐富。然而,面對自然損毀、人為破壞、偷盜等,湘潭古建筑保護一方面在努力與時間賽跑,另一方面又遭遇著種種困局。如何保護這些珍貴的歷史遺存,湘潭古建筑保護還有哪些亟待突破的難題?帶著這些疑問,我們展開了走訪調查。
現狀 歷史建筑數量較多,分布面較廣
作為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古建筑與其他文物一樣,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到破壞,將成為永遠的遺憾。
“我們每時每刻都在與時間賽跑。”市文物專家盛兆華與文物打了30多年交道,談及古建筑與古建筑保護問題,這是他說的第一句話。與時間賽跑的,不止有文物保護部門和盛兆華等文物專家,還有不斷壯大的社會力量和日趨完善的體制機制。
2017年9月26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湘潭市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條例》,該條例是湘潭獲批地方立法權后,制定出臺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規。它的出臺,為湘潭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湘潭有多少古建筑,保護現狀如何?原市城鄉規劃局2011年公布的普查結果顯示,湘潭現存有歷史代表性的建筑200余處,還有一些重要歷史街巷、通道、橋梁等建(構)筑物100余處。今年3月,湘潭又發布了《湘潭市城區2018年歷史建筑名錄匯編》,對城區42處歷史古建筑詳細信息做了進一步梳理。
“種種跡象表明,湘潭正在不遺余力地推動古建筑保護工作。”盛兆華告訴我們,湘潭境內的歷史建筑數量較多,分布面較廣。近年來,湘潭先后啟動了北五省會館、魯班殿、昭山古蹬道、江西會館、石靈橋等古建筑的修復工程。但不可否認的是,古建筑保護是循序漸進的,它需要持久精力、耐力和財力,因為“它里面發生的事你永遠無法預計”。
難點 原始信息流失、保護資金和人才短缺
當下,新型工業化、新型城市化、新農村建設如火如荼,許多歷史文化街區、古建筑面臨開發性、建設性破壞。這些承載著各種歷史信息的真實遺存,該何去何從?
這些年來,盛兆華始終保留著一個習慣,那就是每到周末會一個人騎電動車在湘潭城區各條古街巷中穿梭,去找尋那些淹沒在街巷深處的古建筑,以及隱藏在它們背后的歷史故事。
在他的努力下,“躲”在城區人民路與白石公園之間的建福宮、中山路184-186號古巷等多處無名古建筑,從市井角落“走”進了政府文件、公眾視野,有些甚至改變了命運。
“古建筑在新形勢下保護狀況令人擔憂,加強保護刻不容緩。”盛兆華介紹,我市文物保護工作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提出的16字方針——“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進行。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我市古建筑保護卻普遍面臨古建筑原始信息丟失的問題,這在無形中割斷了一個地方與古建筑建立的某種血脈聯系。
為此,他舉了一個例子。比如,備受市民關注的秋瑾故居,一直是市民和文物管理工作者的一塊“心病”。“我市曾多次考慮啟動秋瑾故居的修復工作,但苦于沒有建筑圖紙、歷史照片和當事人提供參考,導致相關工作無法開展。”盛兆華遺憾地表示,由于歷史等原因,留存在我市的古建筑沒有一處是百分之百完整的。對此,我市古建筑修復工作只能在“不得改變原狀的前提下,恢復原貌或盡可能地接近原貌。”
除古建筑原始信息流失外,保護資金和相關人才缺失也是我市古建筑保護領域突出的問題。
由于不可移動文物的特點,修復一座古建筑往往一動就是“大動作”,而且修復周期較長,這一特殊性意味著需要投入較大的財政資金。而現實情況卻是,根據文物建筑的保護級別,相關部門一般會按照輕重緩急展開修繕。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一些相對而言不那么重要的文物建筑就很難及時得到修復。
此外,人才短缺也是橫亙在我市古建筑修護與相關文化拓展方面的一道難題。一位不愿具名的文化專家透露說,我市部分古建筑的勘察和修復大多是依靠聘請外省相關建筑公司進行,一些企業出于利益追求等原因,在修復過程中并未立足古建筑的現實情況進行專業化操作,有些甚至靠打擦邊球蒙混過關。這些“簡單粗暴”的行為,對古建筑來說無疑是致命的。
不過,隨著人們對古建筑的認識改變,政府的保護力度加大,市民的保護意識逐漸提高。對那些暫未被納入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2018年正式實施的《湘潭市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條例》第二章第十七條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具有保護價值且存在損毀危險的建(構)筑物,可以向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四十八小時內組織初步勘驗,并出具勘驗報告;經勘驗認定具有保護價值且存在損毀危險的,應當通知或者告知建(構)筑物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接到通知后的七日內組織調查和專家論證,經核實具有保護價值且存在損毀危險的,應當確定為預先保護對象。”
對策 文物要“用起來,傳下去”
修繕文物建筑,除了實現保護,其更多的意義在于傳承。這種傳承并非僅是一座實體建筑的流傳,更是一個地區歷史、文化的代代相傳。文化遺產的不可再生性,注定了其傳承的重要意義。
“隨著社會各界的重視和文物保護工作的向前推進,文物保護迎來了一個最好的時代。”盛兆華說,如何把古建筑用起來、傳下去,進而“活”起來,值得社會各界深思。
深入發掘文物建筑的文化內涵,是讓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傳承下去的重要途徑之一。“湘潭歷史文化底蘊深厚,許多重量級的歷史人物都曾在這里生活、工作過,我們可以放寬思維,去發掘背后的故事與文化,讓可移動和不可移動的文物不再鎖在大門里,而是在公眾面前綻放光彩。” 69歲的湘潭地方文史專家何歌勁,多年來一直為古建筑文物保護奔走呼吁。他認為,做文物工作很容易在圍墻內考慮問題,城市管理者亟需思考如何實現文物保護與現代城市建設、文化發展有機融合。“要多部門的聯合協作,去建立這樣的意識。保護工作不光要技術過硬,相關的行政監管也應強大起來。”
如何保護好、管理好、合理利用這些寶貴的遺產,將古建筑蘊含的藝術價值和美學價值釋放出來,進而提高湘潭文化軟實力?湖南大學博士生導師、著名古建筑專家柳肅建議,首先城市管理者要理順體制,形成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保護管理格局。與此同時,應針對各地的特點,在現有條件下各級政府要著手建立長效保護機制,讓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到古建筑的價值,并積極參與相關保護工作,實現保護與利用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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